1)第223章 钱是个好东西_娱乐圈教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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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芊怡也没说话,只是静静的听林浩说。

  “传统的签约模式,不管是乐队还是歌手,话语权都在唱片公司,你的作品应该是什么样子、一年要有多少场商演、接多少广告等等,艺人能自己做得了主的并不多。”

  “如果签约歌手是一张白纸,那么唱片公司需要从形象、服装、造型、歌曲、培训等各个方面投入,所以大多数唱片公司和艺人签约时间都是5年至10年不等,正因为这些原因,所以歌手与公司的利益分配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一开始歌手拿到的很低,只有红了才能争取更多的利益...”

  “可我们不一样,我们是一只很成熟的乐队,所以我的要求会很高!其实,说了这么多,我只想要更多的自由而已,我必须要做我们每一张专辑的音乐制作人,全程把控录音工程的排程、指导训练、监督录音过程、混音进行及母带后制的工作...”

  “我要能把控作品的最终样子,至于说市场投放、宣发和渠道等等,我不会参与...”

  “另外就是商演规模、场次等等,我们也要有完全的自主权,不喜欢的有权利拒绝。”

  “对了,还有两点我要提前说明,一、最多只能签五年!二、我们乐队的每个人,永远不会接拍任何广告!”

  杨芊怡已经听明白了,乍一听,感觉林浩要签的是经纪约,就是把唱片公司当成经纪人用,你帮我操作一些事情,咱们就可以一起分利润,但你不能限制我的自由。

  可仔细一想,这还不是纯粹的经纪约,因为无论是演唱会还是出唱片,前期的投入他们可是一分钱不出的,风险全在唱片公司!

  再有,五年这种签约年限,一般都是当红明星转到其他公司才能享受的条款。新人少于七年的话,唱片公司就会觉得亏了,因为前几年新人很难赚到钱,而公司前期在对新人的包装培训上也是花销太大,如果只有五年,可能刚刚赚钱合约期限就到了!

  这只小狐狸!

  “为什么不接广告?”对于不接广告这点,她实在是无法理解,所以先提了出来。

  林浩轻轻摇头,“做乐手时,我用我的琴技谋生;做歌手时,我靠我的歌声来牟利;如果有一天我做了演员,我也要用我的演技来征服观众!姐,我林浩是凭本事吃饭的...”

  “钱是个好东西,我和他又没仇,但对于其他行业,我完全就是个外行;例如食品、药品、保健品等等,这些往嘴里放的东西关乎着一个人的性命,一家人的幸福...如果我做这类的广告,就会一直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这种钱赚的太难受...”

  “可无论药品还是食品,都是经过国家检验检测合格的呀!”杨芊怡觉得他说的有些极端了。

  “商人重利,为了钱可以不择手段,您所谓的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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