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百三十一章:菊花社_锦衣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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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旨终于下来了,在这道旨意下来之前,大朝之上,对孟岩的处置争论的十分厉害。

  内阁首辅曹鼐等人认为孟岩在大同查案处置果断,得当,抓出了一批为祸边关的蛀虫。

  这些人如果继续为祸下去,那边关就要被这些人给蛀空了,一旦战事起。

  后果不堪设想,尤其是大同距离京师这么近。

  最终还是以曹鼐为首的文官占了上风,促使皇帝下了对汤溁一案处置旨意。

  汤溁一案定性为冤假错案。

  被谋害的汤溁被朝廷追封为礼部郎中,其子袭锦衣卫百户,其妻加封诰命安人。

  所有涉案人员,该罢官的,罢官,该下狱的下狱。

  户部侍郎,大同参政沈固提督不严,走私倒卖军粮,罪无可恕,斩立决,着没其家产,妻女移送教坊司。

  大同前卫都指挥使,游击将军潘春,勾结沈固,倒卖军粮,贪污受贿,私通敌国,谋害钦差大人,斩立决,没其家产,诛三族!

  这是这件案子中,处罚最重的一个,潘家老小除了襁褓中的婴儿之外,全部斩首。

  孟岩并不赞同这种连坐之法,可是这个时代,他无力改变这个,如果他不抓潘春,那如何对得起跟他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

  是因为他,才让哈拉木那些人无声无息的而进入大明境内,截杀自己。

  他们年纪轻轻的,就失去了生命,谁来可怜他们?

  丢掉性命的可不只有他们两个人,他们是这些人当中官位最高的,下面还有很多人丢了性命。

  抄没家产的不只多少,诛杀三族的倒是没有了,孟岩在抄家的时候都还给留了些活命的钱。

  这些人虽然当时恨孟岩,但后来等怨气消了之后,其实还是感激他的。

  如果不是孟岩给他们留下些财物,他们恐怕就没有办法生存下去了。

  违法的官员抓的抓,杀的杀,一大批的位置空了出来,这就成了朝中各方势力争夺的香饽饽!

  这些个位置当中有些很关键,孟岩当然也是要争一争的,只不过,他要的不是那些肥缺,而是一些苦命的差事,别人不愿意争的,他都划拉来了。

  朝廷下旨让巡抚大同右佥都御史卢睿暂代参政职位,管理提督军粮。

  大同知府魏仁杰年纪老迈,被强令致仕退休了,知府职位由同知霍瑄接任。

  霍瑄能够升任大同知府,孟岩是用了力气推的,分别给胡濙以及曹鼐去了亲笔信。

  这二人联名保奏的,才让拿下老知府,让霍瑄顶上。

  不知不觉,孟岩到了大同已经一个月时间了,右胸的箭伤也好的差不多了。

  又多了一道男人的标志,但是还不能太过剧烈运动,只能说右手活动是没有问题了。

  圣旨虽然给案子定性了,但很多工作还是要做的,一些涉案官员的审理和判决。

  总不能让皇帝去裁决一个通风报信的马仔该判几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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