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427章 春秋礼法_回到三国做刘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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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芝,你何出此言?”许胜眼看几名女子靠了上来,仍旧面无惧色,平静地说道:“你已被焦仲卿休弃,自然算作未婚之女;本公子以礼纳之,符合春秋之礼法。况且,我刘家一年前就将聘礼送到,何来没有聘礼之说?”

  几名女子暗中思量着,若是许胜的话属实,刘兰芝逃婚的行为确有不妥。

  在这个极为注重礼制的时代,女方若是收下了男方的聘礼,就表明同意了这门亲事。若是女方悔婚,必会受旁人的指责,就算是县府的官员公正断案,也会支持男方。

  “刘姬……他说的聘礼……”

  “家母只与媒人张婶只见过一次,她并未同意这门亲事!我从未见过什么聘礼,家母也从未收到聘礼,何来三书六礼?何来明媒正娶之说?”

  “兰芝,你何出此言?本公子今日前来迎亲,已按礼制将张婶一同请来!”许胜正色说道:“当日,我许家的族长与媒人张婶一同做了见证:聘礼为绫罗绸缎五百匹,铢钱两万铢,这些皆由刘喜亲自签收,也有文书手印为凭……”

  “许公子!”刘兰芝打断许胜的话:“自古以来,三书六礼皆由父母受之;吾父亲虽逝,但母亲尚在!母亲并未应允,这三书六礼又从何谈起?”

  刘兰芝仍在据理力争,并诧异地盯着自己的哥哥。

  许胜愣了愣,命人唤来张婶,又取来收礼文书,正色说道:“自古以来,“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你父亲已去,家中自然由长兄作主;你长兄即已应允,并且当众收下聘礼,这门亲事就符合礼法!今日,我亲自备车马来迎,不知有何不妥?”

  许胜说罢,又盯着门外的骑兵,正色说道:“刘家已经收下聘礼,则表示同意了这门亲事,并不违反你国“不得强迫女子为妻妾”的诏令,本公子也不算“强抢民女”吧!不论是献帝驾临,还是我大吴的陛下驾临,或是你国的皇帝驾临,本公子今日以礼迎亲,这也符合春秋之礼法!”

  这个时代的婚姻,确实由不得当事双方的男女做主!稍稍开明一些的父母,偶尔会征求自己女子的意见,但最终的决定权仍在父母手中。

  按照礼制,家中男主若已过世,家中事务,确实由成年的长子做主。此时,刘喜收下聘礼,将其妹嫁给许胜,这也符合礼法,纵然刘母反对也无济于事。

  刘兰芝一时语塞,她和母亲,确实不知道自己的哥哥已经收下了聘礼。从刘喜躲闪的眼神来看,这份厚重的聘礼,恐怕已被他挥霍一空!

  “刘公子,小女子虽已被仲卿休弃,但我二人之间仍有约定,他必会回来娶我。”刘兰芝弱弱地说道:“小女子出于庶民,配不上刘公子,这门亲事……”

  “兰芝,你千万不要义气用事!焦仲卿将你休弃,这是他有眼无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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