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列传131_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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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史》列传131

  ○朱倬王纶尹穑王之望徐俯沈与求翟汝文王庶辛炳

  朱倬,字汉章,唐宰相敬则之后,七世祖避地闽中,为闽县人。世学《易》,入太学。宣和五年,登进士第,调常州宜兴簿。金将犯边,居民求避地,倬为具舟给食,众赖以济。未几,民告涝于郡,郡檄倬考实,乃除田租什九,守怒,不能夺。张浚荐倬,召对,除福建、广东西财用所属官。宣谕使明橐再荐于朝,时方以刘豫为忧,倬因赐对,策其必败。高宗大喜,诏改合入官。与丞相秦桧忤,出教授越州。用张守荐,除诸王府教授。桧恶言兵,倬论掩骼事,又忤之。

  梁汝嘉制置浙东,表摄参谋。有群寇就擒,属倬鞫问,独窜二人,余释不问。曰:“吾大父尉崇安日,获寇二百,坐死者七十余人。大父谓此饥民剽食尔,乌可尽绳以法?悉除其罪,不以徼赏。吾其可愧大父乎?”通判南剑。建寇阿魏众数千,剑邻于建,兵愞不可用,倬重赏募卒擒获,境内迄平。

  除知惠州。陛辞,因言尝策刘豫必败,高宗记其言,问:“卿久淹何所?”倬曰:“厄于桧。”上愀然慰谕,目送之。旬日间,除国子监丞,寻除浙西提举,且命自今在内除提举官,今朝辞上殿,盖为倬设也。既对,上曰:“卿以朕亲擢出为部使者,使咸知内外任均。”又曰:“人不知卿,朕独知卿。”除右正言,累迁中丞。尝言:“人主任以耳目,非报怨任气之地,必上合天心。”每上疏辄夙兴露告,若上帝鉴临。奏疏凡数十,如发仓廪,蠲米价,减私盐,核军食,率焚稿不传。知贡举,迁参知政事。

  绍兴三十一年,拜尚书右仆射。金兵犯江,倬陈战、备、应三策,且谓兵应者胜,上深然之。又策敌三事:上焉者为耕筑计,中焉者守备,下则妄意绝江,金必出下策。果如所料。史浩、虞允文、王淮、陈俊卿、刘珙之进用,皆倬所荐也。

  高宗自建康回銮,有内禅意。倬密奏曰:“靖康之事正以传位太遽,盍姑徐之。”心不自安,屡求去。诏以观文殿学士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孝宗即位,谏臣以为言,降资政殿学士。明年致仕,卒。复元职,恤典如宰相,赠特进。孙著,淳熙十四年登第,仕至吏部尚书。

  王纶,字德言,建康人。幼颖悟,十岁能属文。登绍兴五年进士第,授平江府昆山县主簿,历镇江府、婺州、临安府教授,权国子正。

  时初建太学,亡旧规,凭吏省记,吏缘为奸。纶厘正之,其弊稍革。迁敕令所删定官、诸王宫大小学教授兼权兵部郎官。言:“孔门弟子与后世诸儒有功斯文者,皆得从祀先圣,今辟庠序,修礼乐,宜以其式颁诸郡县。”

  二十四年,以御史中丞魏师逊荐,为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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