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80章带刺的玫瑰_篮坛之伤病只会让我更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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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斯望着进球后的连锋沉默不语,直到诺阿拍了拍他的屁股,才回过神来。

  “伙计,这种时候可不要走神!”

  诺阿适时地提醒着菜鸟罗斯做他认为应该做的事情。老将的提醒,都是经验。

  这种时候,的确不能走神。

  罗斯默默地点头。

  接下来,罗斯见证了黄蜂队,连锋一人砍下了10分。

  连续4个球,连锋都用上了突破。

  连锋的突破是如此的犀利,尽管罗斯不必防守连锋,但是他还是会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连锋身上。很难不这样做,这一场比赛最耀眼的明星就是连锋。

  罗斯首次体验到NBA常规赛的强度,双方都在不断移动着脚步,身体的接触甚至碰撞无比频繁,汗水因为撞击不断飞溅,到最后甚至分不清是谁的洒落到地板上。

  后卫们速度极快,虽然他的速度是其中的翘楚,但是只有登上这片赛场才知道为什么NBA是世界篮球最高的殿堂。哪怕一个被评价为移动速度不快的后卫,真正开始奔跑起来后,速度也如疾风一般。这种感觉和此前的大学完全不同。

  而内线巨兽们的对抗就更加惊人了,尤其是黄蜂队的内线,一个马克加索尔,一个伊巴卡,两人都是巨兽,上肢粗壮,诺阿如此强壮的男人,竟然在他们两人面前完全占不了便宜,每一次身体对抗,他都能感受到自己的队友憋足了力气。

  这就是NBA吗!

  然而更惊人的还是连锋。

  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高的个子还有这么快的速度。

  罗斯想到了格兰特希尔,他终于明白为什么有一段时间格兰特希尔会被联盟钦点为乔丹的接班人。

  连锋的突破速度极快,一步过掉罗尔邓的时候,一度让人感觉根本无法防守。

  罗尔邓是来自杜克大学的球员,现在是球队的首发小前锋,防守能力不俗,也是赛前球队研究良久后决定出来防守连锋的人选。他有205的身高,兼具体型、速度和热情,没想到黄蜂队选择拉开让连锋单打后,显得如此不堪一击。

  这样的打球方式,让罗斯感到羡慕。

  而此时,罗斯还没有出手一次。

  或许是因为球队还无法信任自己能够驾驭这样的大场面。到目前为止,他的作用只有一个,那就是把篮球从后场带到前场,然后交给球队的侧翼进攻手。

  总之,篮球交出去以后,就回不到手里了。

  这一个回合,罗斯又一次将篮球带过了半场,连锋又一次贴了上来。

  其实黄蜂队的防守策略也让罗斯有些诧异。因为对位自己的竟然是连锋。

  这从两人的位置上看没什么问题,因为两人都是1号位。但是连锋作为球队的核心巨星,竟然会主动防守他这样一个新秀……嗯,这种感觉其实是令人兴奋的。

  罗斯想到了艾弗森进入联盟,乔丹防守他然后被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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