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386章 身败名裂,晚节不保!_网购买到假货,反手加购一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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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转发,而是开始打字写下评论。

  “叶教授是业内德高望重的前辈,曾为法律界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这篇文章表达的观点,我却不敢苟同。”

  “当然我不是那种空口白话信口胡说的人,既然表达了反对意见,就会一桩桩一件件掰扯清楚。”

  “真理总是越辩越明嘛。”

  “首先叶教授说我们这种大规模诉讼行为是对司法资源的【过度】浪费,不只是浪费,还是【过度】的浪费,但其实并不会啊,因为所有的案子其实都是同一种情况,虽然原告人数会比较多,但适用简易程序,工作量大头在原告和律师这边,法院审理并不会浪费太多资源。”

  “其次叶教授称这种行为是煽动舆论网暴对方公司,甚至企图裹挟司法,这更是无稽之谈。舆论可以监督司法,但从来不能裹挟司法,我们更加不会这么去做。至于煽动舆论,难道在网上说真话,揭露一些行业内幕就是煽动舆论?还是说起诉维权是裹挟司法?如果这样的话,我想请问叶教授一句,那些碰到烂W楼被无良开发商坑害的人,他们一起去起诉维权,是不是也要被扣上裹挟司法的帽子?”

  “然后叶教授提到绿异公司破产的话会影响财政税收,会导致员工失业甚至整个行业混乱,恕我直言,像绿异这样的行业巨头如果会因为这么点事情就破产的话,它也不可能发展到如今这么大的规模,更加不可能有底气一步一步毫无底线的不断侵犯用户权益!而且即便绿异真的出现什么不好的结果,那也是它咎由自取,我的当事人姜先生在起诉之前联系过对方客服反映问题,无果,起诉后也给了对方调解的机会,但对方不但寸步不让,然而还出言羞辱我的当事人,是绿异总经理说的,一个人较真没用,这言语中的傲慢,简直都要溢出来了,所以我的当事人才会选择团结更多被侵犯权益的用户。”

  “最后叶教授还指出我们的行为涉嫌网络寻衅滋事,我不禁要问,什么时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都算是寻衅滋事了?叶教授你要不要回头看看你写的是什么!”

  “……”

  洋洋洒洒。

  罗大状写的内容比叶宝国还要多几百字。

  逐条逐句分别针对性的反驳。

  这就是罗大状。

  我不同意你的意见,但不会简单的说一句不同意,我会把所有事情掰开了揉碎了,一条条针对性的进行反驳,让伱心服口服说不出来话来。

  写完了之后,检查了一下错别字,点击发送。

  但这还不算完。

  这个话题已经上了热搜,罗大状点进相关词条,看到不少大V转评了叶宝国的文章,其中不乏阴阳怪气的。

  对于这些“捧哏”,罗大状也没有漏过去。

  一个一个转发他们的转发,再针对他们的言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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