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9章被逐出法庭的被告,大快人心的判决!(为盟主大昕仔加更1)
现在是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环节,理论上控辩双方可以自由发言。
因此,对于张仁杰的发言,法官并未阻止。
只是静静的看他表演。
“我没有非法行医!我是有证的!是国家颁发给我的医师资格证!”
“上面是我的名字,是我的身份信息,还有钢印!”
“我持证上岗,凭什么说我是非法行医!!!”
张仁杰激动万分,大声辩驳。
在他旁边,陈梦喆已经放弃治疗了。
坐在椅子上,满脸的生无可恋,一句话也不想说。
至于张伟和杜彦森,在旁边全程看戏,甚至还想给张仁杰鼓个掌,祝个兴。
这老小子或许是被“二十年有期徒刑”吓坏了,彻底失了智,都不顾基本逻辑了。
而且他本身也不了解法律条文,根本不知道非法行医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只是扯着嗓子一个劲儿的叫屈喊冤。
这种行为其实是非常不可取的。
除了打乱辩护人的节奏,给合议庭留下恶劣印象之外,没有半点帮助!
反而会让自己在泥潭里越陷越深。
张仁杰话音刚落,沈天赐便起身,掷地有声的说道:“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
“而在最高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了四种应当认定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的情形。”
“其中第一种就是,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
“一号被告人张仁杰的医师资格证是通过他人替考得来的,自然应当认定为非法行医!”
别看沈天赐戴着一副金丝眼镜,相貌也很儒雅,但上了法庭,他就是强悍的战士!
声音雄浑有力,掷地有声。
直接把张仁杰给怼得哑口无言,不知道该如何开口了。
“这……可是……我……”
沈天赐冷哼一声,接着说道:“根据解释第四条,非法行医行为系造成就诊人死亡的直接、主要原因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就诊人死亡’,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X年X月X日,张仁杰为李小云接生,在手术过程中,李小云大出血,张仁杰未采取正确措施,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导致她死在手术台上。”
“在这次医疗事故当中,张仁杰是直接责任人,他的不作为和错误作为,是造成就诊人死亡的主要原因!”
“关于这一点,法官阁下,公诉人申请证人出庭。”
得到法官同意后,证人很快便被带上法庭。
是个三十多岁的女性。
“证人,请问你的姓名,工作单位。”沈天赐开始提问。
证人说道:“我叫周萍,是爱康医院产科助产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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